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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碑店市职教中心关于2016级新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7-06 18:06:1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1297

全体初三毕业生:

根据2016年中考成绩和个人填报志愿,经教育局批准,我校录取工作与高碑店一中、三中同时进行,现将各专业录取条件通知如下:

1、凡中考前缴费报名的同学,中考总分达到220分以上(护理专业由于由省考院统一录取,语、数、英、综理、综文、体育六科总成绩必需达200分以上;幼师、护理、金融事务、航空服务四个专业经面试合格)的优先录取。

2、中考后报名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被录取:

幼师专业语、数、英、综理、综文、体育六科总成绩需达260分以上,并经面试合格;

护理专业语、数、英、综理、综文、体育六科总成绩需达200分以上,并经面试合格;

金融事务、航空服务专业中考总分220分以上,并经面试合格;

计算机、会计、建筑、电子商务、数控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中考总分220分以上。

3、报到结束后根据各专业报名情况按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未被录取的:

1)可选择服从专业调剂;

2)可选择退费。

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关注高碑店市职教中心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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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碑店市职教中心

201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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