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职教中心
顶岗实习学生管理制度
学生顶岗实习是教学计划中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之一,为使学生能顺利完成实习任务,现将有关事项做出如下规定:
1.实习学生必须明确目的、要求和做法,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习生产工艺,管理方法,参加生产劳动,完成规定的各项实习任务,完成实习后,经实习单位和学校双方审核,评定学生实习成绩。
2.参加实习学生,必须按照统一计划,服从指挥,在生产岗位上必须严格听从领导、技术人员和工人师傅管理。
3.实习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作息时间、安全保卫、保密和生产管理等各种规定,进入生产现场,按实习单位要求穿戴,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及安全防护设施。
4.实习学生必须在指定的生产岗位上工作,认真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越位游荡;不得在实习场所内打扑克、下象棋等,不得追逐打闹,随意乱动生产设备、开关按钮等,防止各类事故发生。若因不遵守实习纪律、操作规程及有关规章制度等过错行为,造成自己、他人或集体人身、财产损害,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5.注意文明礼貌,不讲粗话脏话,注意整洁,讲究卫生,尊敬工人师傅、技术人员和各级领导,听从带班师傅及指导教师管理。凡严重违反纪律者,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可责令其停止实习。被停止实习的学生,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6.爱护公物、工具和各种器材设备,借用物品必须办理手续,按时归还。不得带走工具、零件、仪表等公用物品,如有此类行为,除严肃批评教育外,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处分,并负责经济赔偿。
7.实习学生应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团结友爱的精神,互相关心,互相帮助。注意搞好与其他院校实习学生和实习单位职工的关系,维护学校集体荣誉,虚心向工人师傅和技术人员学习请教,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自觉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
8.实习期间,党员、团干部、班干部要主动协助教师做好各项工作,积极发挥学生干部、党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9.学生在实习期间,有事必须请假,经批准后方能离岗,否则按旷课处理,生产实习成绩为不及格者留到下年级顶岗实习。实习期间如有缺勤,按实习单位制度处理,学校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10.学生在实习期间内,由实习单位统一安排住宿,严禁自行在外租房居住,自觉遵守就宿纪律,不晚归,不留宿他人,不在外留宿。
11.严禁在宿舍私接电线,使用违规电器,如电炉、电热杯、电饭煲、电吹风、电热棒等。
12.不擅自离开实习单位,有事外出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留下详细联系方式。个人擅自离开实习单位,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学生本人负责。一周内未返回实习单位者,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13.严禁赌博,不滋事生非,不打架斗殴。
14.严禁吸烟、喝酒、泡网吧。
15.严禁携带和私藏管制刀具。
16.严禁染发、纹身、戴饰物,男生不留长发。
17.严禁学生到游泳池以外的任何水域游泳。
18.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必须经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外出。不乘坐“无证”交通工具。
高碑店市职教中心
二○○九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