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职教中心
2013年进城农民工培训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提高农民工素质和就业能力,进一步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会议和文件要求,制定本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坚持面向工业化、面向现代化、面向城镇化的方向,以转移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进一步调动农民工个人、用人单位、行业的积极性,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
二、培训时间及任务
每年培训两期,培训时间在每年的暑假中进行培训。
1.开展引导性培训。引导性培训主要是开展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方面知识的培训,目的在于提高农民工遵守法律法规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树立新的就业观念。引导性培训主要由各级政府,尤其是劳动力输出地政府统筹组织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和社会力量来开展。引导性培训要通过集中办班、咨询服务、印发资料以及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手段多形式、多途径灵活开展。
2.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是提高农民工岗位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增强农民工就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安排培训内容,设置培训课程。职业技能培训以定点和定向培训为主,当前的培训重点是家政服务、餐饮、酒店、保健、建筑、制造等行业的职业技能。
三、整合培训资源,提高培训效率
在充分发挥现有教育培训资源作用的基础上,加强基地建设,完善教学培训条件,建设一批能起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增加培训项目,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益。
使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重要阵地。充实我校职业培训和就业训练的课程安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将新增劳动力培训作为学校的重要工作内容。扩大面向农村的招生和培训规模,积极开展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结合市场需求,及时调整专业结构,积极开展进城农民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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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三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