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
首页 >> 教育教学 >> 师资培训 >> 详细内容
 
师资培训 >> 正文
教师入企实践管理制度
日期:2010-09-09 16:04:49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1031

 

高碑店市职教中心

教师入企实践管理制度

 

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的意见》,为规范我校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到企业参加实践活动的管理,有效利用社会资源,全面推进我校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建设,优化教师的能力素质结构,促进我校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变,更好地实现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标,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的要求

1.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到企业参加实践活动,结合具体专业,明确下企业的具体任务和要求。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一般在暑假期间到企业实践,要求每年至少到企业实践一个月以上。

2.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到企业去要深入企业第一线,采取入企作业、工作实习、合作研发等形式,并与调查研究相结合,及时掌握本专业发展动态及实际应用情况,充分了解相应的业务流程、岗位素质、知识技能要求,积极参与项目实践与研发,努力提高自身技能素质。

3.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在企业实践期间,必须遵守企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注意技术操作安全规程。违反企业相关规定,视为违反学校规章制度。

4.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在企业实践期间,相关管理人员要到企业进行抽查,并进行调研,了解教师实践情况、企业生产情况及其对职业教育的要求。

二、实施办法

1.一般情况下,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应自行联系与自己专业对口的企业参加实践。在实践期间要自觉履行相关职责,向相关人员虚心请教学习,要遵守所在单位的有关管理制度,保持与学校实训处、教务处、教研室及所在教研组的联系,并主动汇报自己的实践情况。

2.各教研组要及时掌握教师在企业的实践情况,做好沟通联络工作;了解教师在企业的工作、学习情况;探讨、交流、解决有关问题。

三、管理制度

1.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去企业前,须填报《高碑店市职教中心专业课教师到企业实践考核鉴定表》;回校后一周内填报《高碑店市职教中心专业课教师到企业实践工作总结》。以上材料由教务处收齐后交档案室存档。

2.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到企业实践期间的表现及效果作为职称评定、考核和晋级的指标。

3.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满一个月的实践时间折算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

4.由学校安排到企业实践的教师,必须按企业员工的要求、制度来规范自己,按企业的作息和请假制度执行,若请假还需报告学校。

5.入企教师必须教师须严格保守其入企实践企业的商业秘密(包括入企期间或回校后),如因教师泄密所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全部由教师本人承担。

6.入企实践的教师将有责任完成学校的一些教学需要及常规工作任务,并主动承担学生实习(就业)的辅导工作。

7.入企实习教师与就业班学生实习安排在同一企业,必须按学校指定的实习范围,对学生的教学实习进行指导、管理,及时调整学生的实习状态,处理实习中的问题,并及时向学校汇报。

8.教师入企实践的时间原则上不低于二个月,如因专业需要且企业同意可延续至一年。

9.入企实践的教师,实践结束后完成一篇三千字以上的实践工作总结,在实践结束二周内交到教务处。

10.教师不得主动地向企业索取报酬,如企业自愿给予的相应福利,可以接受。

11.教师在入企实践期间,享受学校的一切福利,拿回本人相应级别的财政工资。

12.教师在入企实践期间,如有通讯号码及方式的变更时,应及时通知学校教务处或就业处。

13.学校把外派教师作为学校的骨干教师去培养,因而入企实践教师五年内不得向学校提出调动问题。

 

高碑店市职教中心

年九月一日

核发:admin 点击数:1031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