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职教中心
教师借阅制度
一、教师凭借书证人室借书、个人物品不准带人。
二、凡本校教职工所借图书及时归还。
三、爱护图书,保持图书的整洁、完好,不准在图书上标点、画线、撕剪或污损,妥善保管,以防遗失。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四、本校教职工调出或离校必需按规定还书,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五、要遵守借书规则,否则停止借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