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教设备管理制度
一、要规范设备管理,做到实物、帐目、分类标签、资产编号统一,每学期由主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将帐物核对一次。
二、所有电教设备应科学分类,根据设备不同类型做到定橱定位,有序摆放,并作好登记编号。
三、所有电教设备尽量做到专室存放、专人使用、专人保管,学校电教设备只能用于教育教学活动,不得移作它用。非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外借。
四、严禁任何人使用电教设备接收、散布、录放谣言、小道消息或淫秽录音、录像。
五、严格执行借用、归还、验收制度,借用须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及时归还,由管理人员验收,并作好记录。如有丢失、损坏,由审批和借用人员负全责。
六、电教人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经常检查所负责的电教设备,并做好保养工作。力争小修不出校,使设备性能常处于良好状态。
七、严格执行赔偿制度,对因管理不善、私拆玩弄、擅自借用或用于非教育活动而致设备损坏丢失,一律由责任人按价赔偿。对于因不熟悉性能或操作不慎而致设备损坏,视情节轻重由责任人负部分责任或全责。
八、需要维修的设备和正常报废设备,必须严格履行手续,经专业人员鉴定后按正常程序进行。
九、加强对设备存放处的安全防范,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电源、消防、防盗、防火状况。
十、定期汇报设备管理和使用情况,并根据教学需要请示补充必须的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