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师应参照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和实训教材,写出实训教学计划表,包括实训的时间、课时、内容及设备要求等,并在实训课程开课之前三天提交该学期的实训计划表到教务处,以便做好实训室的准备工作。
2、如因教学或科研原因临时需要使用实训室,或实训教学计划表有改动,需至少提前三天通知相应的主管,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教师应配合实训室做好科学管理工作,每次实训课必须填写实训教学登记表、实训室工作记录表等,特别做好异常情况的记录,以便实训室管理人员课后能及时处理,确保仪器设备的正常使用。
4、教师应掌握实训的原理和方法,每次实训前应先进行试做、示范,了解学生在实训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好课前准备和堂上辅导、答疑,对实训结果,须认真把关检查数据。
5、教师应对学生进行分组实训的安排,并要求学生按指定位置对号入座,做好每次实训课的考勤工作。
6、课前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注重对学生的实践技能的训练和文明生产素质的培养;防止人身事故的发生,发现违章应立即制止或停止其操作,确保安全。
7、课后,教师应配合管理人员检查验收仪器设备,安排学生做好设备复位工作,经带班老师及管理人员验收签名后方可离开。
8、仪器设备一般不允许带出实训室,如教师因备课需要,需借出实验设备,须经相应实训室主管人员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借出,并应按时归还。
9、教师对在实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有义务及时向实训室或教研组提出建议或改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