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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监考、评卷的规定
日期:2010-09-09 16:20:17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948

关于监考、评卷的规定

为了端正考风,严肃考纪,保证检测教学质量的可靠性,对监考、评卷工作制定以下规定:

一、考场要求

1、考前彻底搞卫生,做到地面净,桌堂净,黑板净。

2、桌椅摆放整齐、四周没有与考试有关的内容。

3、考试中室内外卫生由监考教师负责,考场始终保持清洁。

4、检查考场由教务处负责,考试中纪律和卫生由德育处负责。

二、监考要求

1、监考人员必须严肃、认真按照考场规则做好监考工作。监考时不准脱岗、不准关门,不准吸烟,不准睡觉、看书、做题等。监考人员必须一前一后,不准在一起说笑。

2、监考人员必须按规定要求学生,考试前检查桌面、桌堂,避免学生放进与考试有关的资料,考试中发现舞弊现象应及时制止。

3、到外校监考要严格执行学校的临时规定,对违纪规定而造成严重影响者,学校给予相应处分。

三、评卷要求

1、学校组织的考试一律实行不同年级交叉和按学科流水评卷形式。教学管理人员深入检查指导。评卷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统计成绩要准确无误。教务处要组织复查试卷。

2、教师评卷,必须遵守规定,违犯规定并造成不良影响者,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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