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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学业成绩考核办法
日期:2010-09-09 16:13:07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944

高碑店市职教中心

学生学业成绩考核办法

 

一、考核的目的

学生学业成绩量化考核便于教师了解学生学习和运用所学知识的情况,督促学生复习功课,巩固所学知识;同时便于了解教学情况,总结教学经验,加强学生管理,研究和改进教学工作。

二、考核的范围和办法

1.范围:面向全体学生

2.考核主要采取平时考核、考试或考查、综合评价三种形式。教学计划规定开设课程的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实习等均须进行考核。

3.每学期末的考试、考查科目按教学计划的规定执行,未经教务处同意,教学副校长的批准,不得擅自更动考试安排,不得随意增减考试科目、更改考试时间。

4.体育考核主要是了解学生掌握科学的锻炼身体方法的情况,督促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学生体质。考核要从学生的身体条件和体育基础等实际情况出发,对不同体质的学生应有不同的要求。因患某些疾病或有生理缺陷的学生,经县以上医院证明和教务处批准,可减少考核项目或免考并记为成绩合格。

三、考核成绩构成

学生各科成绩=平时考核×30%+考试或考查×50%+综合评价×20%

平时考核、考试或考查及综合评价均按百分制。最终成绩60分为及格,80分为优秀。

四、考试组织方式及成绩评定方法

1.平时考核,占总成绩的30%

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30%,考核学生出勤情况、课内外作业、课堂表现。

平时考核成绩=学生出勤成绩×40%+课内外作业成绩×30%+课堂表现成绩×30%

每轮初每位任课教师领取平时考核量化表,教务处统一编制每班学号,任课教师按学号顺序进行记录。

早晚自习纳入当堂监自习教师所在科目量化表。

三项均实行百分制和扣分制,任课教师于每轮开学两日内上交上轮学生三项原始百分制扣分后成绩,教务处进行登统核算,核算完成后分学科成绩和汇总成绩在本班级公示。

平时成绩较差的学生班内通报批评,学生个人各学科总成绩累计三次居于班内后三名的学生全校通报批评,总成绩四次居于班内后三名的予以劝退。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任课教师如发现学生连续表现不佳,要及时给学生做好思想工作,不思悔改的要把学生情况报德育处王磊主任处,由德育处处理。

班主任提前组织好学生清理卫生,720准时进班,看早晚自习教师按要求严格记录学生违纪情况。

平时考核量化表纳入教师量化成绩,杜绝教师徇私舞弊,杜绝教师讲人情违纪不扣分行为,学校每轮末值班领导汇报值班日常检查情况,如发现教师不认真填写将在全校通报批评。

扣分标准:出勤、作业和课堂表现每轮满分均100分,违纪者从相应栏目中扣分。

出勤:迟到、早退每次扣5分;事假每次扣0.5分,正常病假暂不扣分;旷课每节扣10分。

课内外作业:未完成的每次扣10分,完成质量不好的根据情况酌情扣分。

课堂表现:一般性违纪每次扣5分,严重违纪扣10分。

2.考试及考查,占总成绩的50%

按教务处要求设定分值,上交教务处后再合成百分制。

3.综合评价,占总成绩的20%

学期末任课教师对每名学生进行综合评价,按最高20分的分值计入学生学期末总分。

五、补考

1.每学期末教务处汇总每名学生的平时考核、考试及综合评价三项成绩,总成绩低于60分的要在相应考试、考查中进行补考,补考前要书面上交原因及改进措施。补考事宜由教务处届时具体安排。

2.考试作弊或协同作弊的不准参加正常补考,确有悔改表现的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在毕业、保送、就业前安排补考。

3.学生因病或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正常期末考试时,必须事先向班主任、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出具有关证明材料,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缓考,缓考安排在下学期开学初与其它补考同时进行,缓考不及格者,要参加补考。

4.所有补考都要按规定交纳补考费用。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学生各科成绩计入学生个人档案,学业成绩考核要力求科学、客观、公正、严格。学生每学期所有科目成绩均必须达到及格以上(含补考),否则将影响学生升级、2+3保送资格、毕业、高考及就业推荐。个人总成绩平均分高于80分的将被评为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将在保送中优先推荐,各人成绩也是评选三好学生及优秀班干部、优先推荐工作的依据。

七、表彰

每学期初对成绩优秀的学生进行表彰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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