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职教中心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办法
为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教学管理,完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促进教风和学风的建设,培养合格的高技能人才,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教师工作业绩,促进我校教育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1、统一标准,区别对待,严格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开展教师考核工作,防止考核工作的随意性。同时根据教师岗位职责的具体要求,区别对待,严格考核;
2、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以平时考核为主。考核小组应根据教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的内容,认真做好原始资料的积累,真实反映教师工作情况,力争做到考核的客观真实、公正合理。
3、此考核成绩为专任教师学期工作奖惩分数,作为年度考核、晋级、评模、聘任的主要参考依据。
二、考核对象
本校的所有任课教师(包含外派到社会力量办学的教师)及教辅人员。
三、考核工作组
考核工作组由教务处组成,主管校长任组长,教务处负责具体工作。
四、考核的内容
主要从师德、出勤、教学常规、学生评教和教学能力五个方面进行考核。
1、师德(30分):主要从政治态度、工作态度和道德素养三个方面来考核,考核方式由考核小组测评。
(1)政治态度: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团结进取、为人师表,有敬业、奉献精神,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以及学校组织的其他集体活动。
(2)工作态度: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工作勤恳踏实;秉公办事,不假公济私;识大体顾大局,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3)道德素养:讲政治、讲正气,不说不利于团结和工作的话,言语谦和,对人宽容,不制造矛盾;热爱学生,为人师表,遵纪守法,举止文明;关心同志,乐于助人,诚实守信,勇于承担责任。
2、出勤(30分):主要根据出缺勤情况考核
学校实行坐班制,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不离网、不串岗,尽量保持出满勤。
(1)事假一天扣2分,病假1天扣1分,旷工一天扣5分,迟到(10分钟以内)、早退(10分钟以内)、间退每次每段(30分钟为一段)扣0.25分。婚、丧、产假按规定时间休假的不扣分。
(2)本学期事假累计10天,病假累计20天,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3)每天查岗不在岗扣0.25分/次。
(4)旷课(含晚自习)1节扣5分。
(5)学校组织校内集体活动(含教研、会议等)要求教师必须参加的,无故不参加扣2分/次,学校或校外组织教师统一学习,无故不参加扣2分/次。
(6)不坐班教师基础分为25分。
注:此项得分扣完为止,请假教师必须提前请假并自行调好课。
3、教学常规(30分):根据《高碑店职教中心教学常规检查办法》核算。
4、学生评教(10分):根据《高碑店职教中心学生评教表》核算。
5、教学能力:此项为加分项。包括工作量和教科研能力两项。
(1)工作量
A、任课教师课时得分=周课时数*0.5+周晚自习节数
B、班主任课时得分=正课时数+晚自习数+5
C、教研组长加2分。
D、跨学科跨年级课时得分加2分。
E、任课教师承担特殊任务的加2分。
F、教辅人员工作量得分取所有任课教师的平均值。
(2)教科研能力
A、本学年度内,所有参加各级各类比赛获奖者,按校级、高碑店市级、保定市级、河北省级、国家级分别加2、3、4、5、6分。此项可以累加,多人合作获奖取平均分。
B、学校组织的听课、教研、案例交流活动等中主讲加2分/次,参与教师加0.2分/次。
6、教辅人员教学常规和学生评教两项由领导班子考核得分。